各院级党委(党总支)、各分党校:
为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澳门国际官方网站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》要求,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,经研究决定,举办2019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各党支部确定的、未接受党校系统培训的发展对象。
二、培训时间
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3月中旬开班,4月中旬结束。
三、培训方式和内容
本期培训班采取专题辅导报告、影视教学、自学、分组讨论和主题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累积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。
1.专题辅导报告。由4次报告组成,共计12个学时,各讲主题如下:
报告1: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;
报告2: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与中国共产党;
报告3:学习党章党规,增强党性修养;
报告4:青年与党。
其中报告4由学校党校统一组织,其余3次报告由各分党校组织。
2.影视教学。由各分党校负责组织学员观看红色教育影片,可与讨论交流、撰写心得等方式结合进行。
3.自学、分组讨论。由各分党校组织,不少于5个学时。自学内容包括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澳门国际官方网站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》《中共中央澳门国际官方网站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》《入党教材》、党的十九大报告、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。
4.主题调研。各分党校组织学员组队进行主题调研,建议1-3人组成调研小组。调研应围绕培训内容和时政热点,并结合学员思想认识和学习工作实际展开。
四、结业条件
1.学员完成专题辅导报告、影视教学、自学和分组讨论等培训环节和规定的学时数。
2.学员认真开展主题调研,每组完成1篇调研报告。
3.独立通过“成电先锋”APP中“结业考试”测试。
4.专题辅导报告和分组讨论环节,学员原则上不能请假,如有特殊事由,需要报分党校按照程序批准。
5.各分党校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。
符合以上条件的学员,由学校党校颁发结业证书。未经发展对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,不能发展入党。
五、组织管理
1.各分党校负责本单位发展对象培训班日常管理,包括培训计划制定、过程管理、调研报告审阅、毕业证书发放和工作总结等。
2.各分党校可独立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,也可与其它分党校联合办班,联合办班有困难的,可联系党校办公室协调解决。未设立分党校或未开班的单位,其培训任务分别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党校(清水河校区)、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分党校(沙河校区)负责。
3.各分党校可以结合自身实际,积极探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、育德与育心相结合、课内与课外相结合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方式。展现特点,突出优势,探索小班授课,力争培训入耳入脑入心,取得实效。
4.培训经费可从划拨的党校经费和各单位基层党建活动费中支出,经费使用须符合学校财务管理规定。
5.成都学院分党校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可参照此方案执行。
请各分党校于3月18日(周一)前将培训安排和学员名单(电子版)报学校党校办公室;培训结束后,将培训总结和学员成绩汇总表报学校党校办公室,电话:61831251;邮箱:zzb@uestc.edu.cn。
中共澳门国际官方网站委员会党校
2019年3月11日